法律对 *** 攻击的处罚_法律对 *** 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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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力算犯法吗

是。 *** 暴力如果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 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表现为在 *** 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的不实言论,具有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性,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相关罪名有诽谤罪、侮辱罪等。

法律分析: *** 暴力如果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 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表现为在 *** 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的不实言论,具有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性,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相关罪名有诽谤罪、侮辱罪等。

1.传播活动自发形成

*** 暴力事件的始终,不存在任何强迫行为。无论是首次传播,还是二次传播或多次传播都是网民的自发使然。无论是出于道德使命感还是情绪宣泄需要, *** 暴力事件的传播都是在自发状态下进行的,纵使存在一些背后别有用心的事件操控者的主观行为,也是在不被发现的隐性状态下进行的,大多数参与者并没有意识到其行为的 *** 控性,所以说 *** 暴力传播活动基本上都是自发的,至少是在参与者自认为自发状态下进行的。

传播内容的社会敏感性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话题是敏感的,一提起就能引起轩然 *** 。纵观 *** 暴力事件的传播内容往往就是这样的一些话题:虐待、第三者、极度自私等等,不是违法的,就是悖逆公德的,或者是人们的情感较难接受的。这些话题都是社会极为敏感的话题,现实生活中,人们对这些现象尚且嗤之以鼻,在虚拟的 *** 空间里就更难怪要群起声讨了。

2.信息结构的开放性

在网上,谁都有说话的权利和自由。只要你注册了一个论坛,就有在这个论坛里说话的权利和自由。在整个 *** 暴力的传播过程中,只要你的言论于论坛无害,一般版主就不会删除你的发言。你可以补充任何信息,只要它是真实的,甚至只要是网民希望真实的,都可以造成新一轮的传播活动。总之, *** 暴力的传播处于一个极度开放的传播结构中,这就为传播影响的不可控制性埋下了伏笔。谁都可以发言的情况下,因为不能保证发言的公正和客观,就不能保证传播影响总是积极的,也才导致走向了 *** 暴力的歪路。

3.恶劣影响的虚拟促成

在虚拟的 *** 自由世界里,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并拥有同等的受到尊重的机会,这种特征使 *** 成为人们灵魂最自由的地方。 *** 还由于天然的虚拟性,而使得很多在现实中不好做的事情,或者不好说的话在 *** 上便可以旁若无人地做,肆无忌惮地说。在这种虚拟环境下,因为多了虚拟性的保护,人们往往容易产生“这里很安全”的意识,又因为少了很多现实世界的惩罚机制,在 *** 的顾忌就显得纯属多虑。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利用信息 *** 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利用信息 *** 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是指利用信息 *** 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引起的纠纷案件。

我国颁布的关于 *** 安全的法律

法律解析:

我国法律 *** 安全犯罪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正。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如下: 1、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 2、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提供专门用于侵入、 非法控制计算机 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如下: 1、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故意 *** 、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之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如下: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 侵入计算机信息 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 *** 、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为了兴利除弊,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决定:一、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二)故意 *** 、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 *** ,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 *** 遭受损害;(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 *** 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 *** 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二、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二)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三)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第十八条规定用户应当服从接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户守则;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篡改他人信息;不得在 *** 上散发恶意信息, 冒用他人名义 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它侵犯 *** 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第二十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 *** 、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发现有害信息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使其扩散。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暂行规定》及本办法,同时触犯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规定与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澳门地区的计算机信息 *** 的联网,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五条规定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安部第33号令计算机信息 *** 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 *** 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 *** 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 *** 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 *** 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 *** 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 *** 、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 *** 安全的。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 *** 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 *** 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 非法侵入计算机 信息系统或者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之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 用户利用 *** 服务实施 侵权行为 的,权利人有权通知 *** 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 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 *** 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 *** 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 *** 用户或者 *** 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攻击会触犯哪些法律

*** 上人身攻击犯法,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利用 *** 对他人实施人身攻击的,是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攻击者要承担侵权的责任。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 用户、 *** 服务提供者利用 *** 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有关 *** 言论的法律

法律分析:对于 *** 言论的相干法律有:

1、《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 *** 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 *** 实施之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网暴相关的法律

网暴相关的法律有《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文明上网自律公约》等法律。 *** 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是指一类由网民发表在 *** 上的并且具有“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性”这五个特点的言论、文字、图片、视频,这一类言论、文字、图片、视频会针对他人的名誉、权益与精神造成损害,人们习惯称其为“ *** 暴力”。 *** 暴力是网民在 *** 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 *** 上的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 ***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 、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攻击属于触犯什么法

如果情节严重是会构成诽谤罪的。

【法律分析】

*** 用户利用 *** 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 *** 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 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 *** 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服务提供者知道 *** 用户利用其 *** 服务侵害别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 *** 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1、所谓人身攻击就是侮辱别人、故意捏造事实,诽谤别人、侵犯别人隐私,而使得别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并造成了严重后果。2、这种行为法律上称之为侵犯名誉权,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损害赔偿、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 用户、 *** 服务提供者利用 *** 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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